淄博市沂源县住建局为进一步应对空气重污染,重点围绕建筑工地、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落实、道路扬尘治理等情况进行多管齐下...
淄博市沂源县住建局为进一步应对空气重污染,沂源县住建局重点围绕建筑工地、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落实、道路扬尘治理等情况进行多管齐下、强化措施、持续发力,围绕大气污染突出问题,开展“大排查、大整治、大提升”专项行动。
沂源县针对建筑区域进行重点管控和监督管理:强化建筑工地、市政工程主体责任。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标准,切实落实封闭、围挡、覆盖、喷淋、道路硬化、车辆冲洗与防尘、择时作业、绿化等相关防尘抑尘措施。对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,严肃依法处罚。
加强道路扬尘治理。严格规范渣土车、商混车的运输管理,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、密闭覆盖,按照规定路线、规定时间行驶,在运输过程中,不得遗撒、泄漏物料。加强大中型车辆绕行镇区治理,减少镇区车辆尾气排放和道路扬尘,改善镇区交通环境。督促砂石行业按要求设置防尘抑尘网、车辆冲洗设备,采取防尘降尘措施,防止粉尘扩散和飘扬。
强化扬尘污染源头治理。坚持从源头抓起,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治。对建筑、拆迁、道路施工和装修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管,严格控制扬尘,全面落实降尘措施,对各施工工地物料堆放进行规范,要求必须覆盖。同时,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整治,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,结合季节特征和路况环境制定并执行道路定期冲洗、定时洒水制度,做到全方位、全时段路面保洁。
加大巡查力度。建立日常巡查机制,加大对辖区内施工工地巡查力度,发现问题现场解决。同时加大处罚力度,对违反规定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坚决禁止,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抑尘的工地、料场、企业要坚决停产整顿。建立举报和定期通报制度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造成扬尘污染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,要确保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畅通,对投诉的城区扬尘污染问题,及时核实通报,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。
为了实现“绿水蓝天”,针对夏季极端天气多发等问题,沂源县住建局重点制定了极端天气防尘、降尘措施,将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多措并举,进一步加大对施工工地的巡查力度,将环境秩序保障与大气污染整治长效化结合起来,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整洁靓丽、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