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规定 1、带式给料机操作工、维修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,经考核合格后发证、持证上岗。 2、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...
一般规定
1、带式给料机操作工、维修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,经考核合格后发证、持证上岗。
2、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(包括工作服、安全帽、防砸鞋、手套等)用品,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,工作服要整齐利索。禁止带围巾、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。
3、清扫工作现场时,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、电缆、照明、信号线路以及设备传动部件,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,不准将水进入煤流中。
4、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,地面做到“四无”(无积煤、无积水、无积尘、无杂物),设备做到“五不漏”(不漏煤、不漏水、不漏油、不漏电、不漏气)。
5、所有拉绳开关、跑偏开关、速度传感器或打滑开关、撕裂保护、烟雾保护、断带保护、温度保护、防堵保护、综合保护器等闭锁装置必须保证齐全完好,动作灵敏可靠,严禁甩掉不用。
6、带式给料机应尽量避免重载时启动。运转中严禁超负荷运行。
7、带式给料机在运转中发生故障,必须停机处理。任何检修或维护、清理托辊、机头、机尾滚筒,必须严格执行“停送电”制度。
8、无论带式给料机运转与否,都禁止在胶带上站、行、坐、卧,并严禁用带式给料机搬运工具及其他物件。
9、带式给料机机头、机尾应设有安全防护栏或网。机下行人处。